11月6日下午,学校合同规范管理工作协调会在一教107会议室召开。常务副校长杨丹出席会议,校办(法制办)、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院、审计处、后勤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处、设备处、基建处、虎溪校区管委会、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国资办主任冉茂盛主持。
会上,国资办主任冉茂盛首先指出根据《教育部直属高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指南》对合同管理的要求:高校合同管理需要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归口管理部门,按规定的程序签订合同,规范管理合同印章。2016年学校内部控制风险评估报告中合同管理被列为重大风险。
招标中心采购与合同管理科负责人对学校合同管理现状进行了汇报,学校存在合同管理体制不健全、归口管理部门不明确、合同审批流程不符合内部控制的要求、印章管理不规范等情况。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汇报了归口管理合同的情况,对合同分级管理、分类的标准进行了探讨。
杨丹常务副校长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由校办牵头尽快出台学校的合同管理制度,各职能部门拟定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要形成一个体系,使合同审批流程规范化、合同文本标准化。杨丹指出学校的合同管理要依靠一个信息系统来支撑,使学校的合同会签、合同编号等问题得以解决,防控合同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