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下午,学校召开国有资产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动员会。校长办公室、房地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科学技术研究处、图书馆、虎溪校区管理委员会、资产经营公司等二级单位的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冉茂盛主持。
冉茂盛强调了本次国有资产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近年来教育部先后印发《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程(暂行)》及《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全面防范国有资产管理风险,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015年4-5月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国有资产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各资产管理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对执行国家、学校资产管理方面的相关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各单位提出了三条要求: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工作专人负责,按时完成;二要认真自查,重在自纠,规范管理;三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按学校要求认真自查,不留死角。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黄英针对检查工作的内容进行了任务分解,要求各部门按检查要求组织专门人员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要认真仔细、深入的开展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确保自查自纠的质量。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分析其原因,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参会的同志分别就各自资产管理工作及工作中的难点进行了简要阐述,并纷纷表示将对照通知要求落实工作,围绕制度的建设和落实开展自查,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提高我校国有资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