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国有资产,12月2日下午,学校在一教107会议室召开《重庆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征求会。会议由副校长孟卫东主持,国资办、纪检办、审计处、基建处、资产处、设备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讨论会。
国资办主任冉茂盛从暂行办法出台的背景、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等方面作了介绍。国资办副主任黄英详细解读了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职责,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产权登记、资产评估与清查等内容。与会人员围绕暂行办法文本本身及所分管工作畅所欲言,积极建言献策。
孟卫东强调,教育部下发的《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是我校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该办法涵盖了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中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各类国有资产的管理,对国有资产的配置、采购、使用及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孟卫东要求,国资办要根据与会同志提出的建议或意见,根据《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建立健全学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理顺管理体制,规范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