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至201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实施了“211工程”三期建设。2012年初,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启动了“211工程”三期建设验收工作,在学校自行组织校内验收基础上,三部委采取网络验收、抽查验收、委托社会独立机构验收等形式,各有侧重地对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国家验收,并决定对验收结果较优秀的高校进行奖励。
“211工程”三期共安排奖励资金3.83亿元,其中:财政部安排1.31亿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2.52亿元,共奖励28所高校。近日,财政部已将奖励资金1.31亿元下达中央有关部门和相关省份,要求相关高校自主确定奖励资金使用方案,全部用于学科建设,并将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奖励资金使用方案报三部委备案。
教科文司
201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