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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办与相关资产管理部门共商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来源: 时间:2012-12-06 17:20 点击:
2012年5月17日上午,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国有资产管理,明确国有资产管理思路,由国资办牵头组织计划财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图书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一起共商国有资产管理问题。会议由计划财务处副处长黄英主持。
国资办主任冉茂盛同志对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及国资办工作阐述了工作总体原则和思路,即国资统筹具体业务授权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并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阐明了国资统筹的内涵:
1、国资办作为学校与教育部财务司直接对接,理顺了关系。在工作中做到上情下达,即国资办应按照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要求传递、贯彻宏观政策及文件精神;同时还应做好下情上报,国资办应及时将资产报批报损等相关信息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国资办对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监督作用,包括资产采购、招标、日常管理、资产处置等环节。切实履行监督职能。
3、建章建制;建立健全学校各种不同类型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以及配套细则。
4、搭建整合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平台;从预算抓起。国资办应在整合相关资产管理部门的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构建我校国资管理信息系统,做到数据互通。
5、对我校相关部门在具体行使资产管理过程中起到协调作用。
6、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国资办负责定期进行清查核资的工作。
7、其他方面的工作;包括部分经济合同管理的工作。
在此基础上,与会人员进行了交流发言,对国资管理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国有资产办公室
2012年5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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