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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庆大学仪器设备(家具)固定资产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5-04-29 08:58 点击:

校内各二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开展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4]401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对我校仪器设备(家具)固定资产管理状态进行进一步清理。本次自查自纠工作结合2013年仪器设备(家具)清查结果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1. 各二级单位完成本单位《仪器设备(家具)固定资产管理自查自纠报告》,其内容主要包括:
   ① 仪器设备(家具)管理队伍是否健全,二级单位是否设立统一的资产管理主管领导,是否设立资产秘书,各实验室是否设立资产保管员。
   ② 是否建立二级单位仪器设备(家具)固定资产管理内控制度。
   ③ 人员变动或单位调整时是否严格执行仪器设备(家具)固定资产的交接、调拨手续。
   ④ 仪器设备(家具)固定资产处置是否严格遵守学校规定。
   ⑤ 工作整改措施。
   2. 对本单位有账无物(即“仪器设备管理系统”中无人认领)的仪器设备(家具)再次进行核查,对核查后仍存在有账无物的仪器设备(家具)提交《重庆大学有账无物仪器设备(家具)清查汇总表》(见附件)。
   3.《仪器设备(家具)固定资产管理自查自纠报告》和《重庆大学有账无物仪器设备(家具)清查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经二级单位领导签字后于2015年5月15日前交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行政楼403室),电子版发邮箱gzb@cqu.edu.cn
   4. 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后仍处于有账无物状态的仪器设备,其管理个人及单位将按具体情况实行赔偿。
   联系人及电话: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余老师,电话:65111997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袁老师  薛老师,电话:65106216

附件:《重庆大学有账无物仪器设备(家具)清查汇总表》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5年4月28日


  附件:重庆大学有账无物仪器设备(家具)清查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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